委 托 人:河南某律师事务所
受理日期:2021年12月
2020年03月,河南某纸制品有限公司A向某包装有限责任公司B购买一条海德堡6色UV印刷生产线,后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。A公司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委托我单位对涉案设备进行技术鉴定。
鉴定专家组依据资料审查、现场勘验的情况,通过静态检测与运行分析,综合技术分析后形成鉴定意见:涉案设备PLC上显示有大量电气故障代码无法消除,检查设备也发现吹风压纸风机未安装、水斗辊控制线路接错、飞达预设电机不能动作等,说明涉案设备安装调试阶段未完成。现有的部件未安装说明安装阶段尚未完全结束,大量的电气故障代码说明调试不到位。
由于涉案设备其本身技术状态较差,安装调试尚未完成,当前状态下无法正常工作;根据现场情况,涉案设备无法正常运转、不能正常生产6色印刷成品,无法对其实际生产能力进行测试。在此基础上,苏州司辅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鉴定意见书。
现场调查代表性照片
现场调查代表性照片(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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